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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公司推出的整體服務數位網路(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 ,簡稱 lSDN)業務,將多種不同的電信服務納入一個統一的數位網路中,提供客戶全數位化的整體通信服務。

ISDN是數位式多功能的公眾通信網路,客戶經由ISDN線路與終端設備之連接,即可以數位通信方式,同時傳送語音、數據、文字、影像、多媒體等資訊,享受整體通信服務之便利。

對於ISDN業務客戶可選擇下列不同速率之服務

原級速率(Primary Rate Access):

(1) 23B+D:於每一用戶線上同時提供二十三路每秒六萬四千比次之通信用通道,及一路每秒六萬四千比 次之控制信號用通道。

(2) 30B+D:於每一用戶線上同時提供三十路每秒六萬四千比次之通信用通道,及一路每秒六萬四千比次之控制信號用通道。

產品應用

ISDN除了用以傳送語音、數據、文字、影像、多媒體等資訊外,各行各業的使用者還可以配合多樣化之用戶終端設備及應用軟體系統之開發,更有效利用ISDN之功能,達到提升工作效能及拓展業務之效益。茲列舉ISDN應用範例如下:

1. 視訊電話連線之應用(雙方通話之同時,可看到對方的影像,如視訊會議、遠距教學.... 等應用)。

2. ISDN連接HiNet/lnternet網際網路擷取服務(利用ISDN連接HiNet/Internet快速擷取各地豐富資訊,與世界一百七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六千多萬使用者在電腦上作資訊交換或交談)。

3. 遠端監視應用(如保全業、自動提款機、無人商店、工廠...等之應用)。

4. 連接區域網路(LAN)之應用(利用ISDN高速率、高品質之特性,進行LAN對LAN的廣域通信,可經濟、有效的提升辦公室效率)。

5. 高音質音樂實況廣播(如熱門音樂演唱會、職棒實況轉播......等)。

6. 多媒體電子銷售系統(如百貨公司商品影像資料的擷取、銷售......等應用)。

7. PC型ISDN終端機之應用(如影像檔案的傳送、特別業務功能.…等)。

8. 電傳筆談(如電子白板即時對話、資料傳送......等)。

特別業務

ISDN客戶可依需要付費申請租用下列特別業務:

1. 指定轉接

客戶可自行設定於忙線、無人應答時,或無條件將來話自動轉接至預先指定之市內、國內長途、行動電話號碼接答,或無線電叫人收信器號碼。(一遍呼叫僅可轉接一次)

設定程序:

忙時轉接 *76*轉接之電話號碼#
無人應答轉接 按*75*轉接之電話號碼#
無條件轉接 按*77*轉接之電話號#
取消轉接 按#76#或#75#或#77#

2. 直接撥入(限PRA客戶使用)

其他客戶可直接撥入ISDN PRA客戶之PABX分機通話,毋須經由中繼台接轉。

申請租用下列特別業務不需付費:

3. 發信號碼不顯示

利用ISDN限制發信號碼顯示功能,使發信方電話號碼不顯示於受信方之終端設備上。

4. 受信號碼不顯示

利用ISDN限制受信號碼顯示功能,使網路最終接通之受信方電話號碼不顯示於發信方之終端設備上。

註:

(1) 中華電信公司ISDN業務所提供之服務,必須透過用戶終端設備配合執行。因此,客戶選購終端設備時,請先查明有無執行上述服務功能之能力。

(2) 上述特別業務使用時之操作程序,請依照所裝用戶終端設備使用手冊之說明設定或操作

所需設備

1. 租用ISDN業務所需電信機線設備,其供租原則如下:

租用原級速率服務: ISDN門號、電路由中華電信公司提供給客戶租用,其網路終端設備與用戶終端設備由客戶自備。

2. 客戶自備終端設備

(1) 客戶自備之終端設備可分下列二種:

A. ISDN型終端設備:指符合中華電信公司ISDN介面規格,並經審驗合格認可,可直接連接於ISDN之終端設備, 例如終端配接器(Terminal Adaptor 簡稱TA)、數位話機、G4傳真機、視訊電話、個人電腦附加卡、多功能工作站 ... 等。

B. 非ISDN型終端設備: 指一般的終端設備,例如傳統話機、G3傳真機…等,只要加裝經中華電信公司審驗合格認可之TA後即可接入ISDN。

(2) 用戶自備之終端設備由客戶自行安裝及維護。

(3) 客戶選購終端設備時應請認明貼有「NCC審驗合格認可字號」之終端設備,裝妥後須通知中華電信公司派員現場查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更新日期:2021/10/15

費率:
整體服務數位網路業務各項費用價目表
本價目表自九十年四月一日起實施,單位:新台幣元

收 費 項 目 金 額
23B+D(PRA) 30B+D(PRA)
一、用戶租用時一次收取之費用
1.網路接線費 30,000 36,000
2.月租費及通信費之保證金 30,000 36,000
二、月租費
1.網路月租費 非住宅 營業 9,500 12,000
非營業
住宅
2.屋內配線維護費(本公司配線者) 40 40
三、通信費
1.市內(每一B通道) 一般時段 減價時段
上網型 2.7元/10分 1元/10分
基本型 1.6元/5分
2.長途(每一B通道) 按長途直撥電話STD計費方式計收
3.國際(每一B通道) 語音通信費:同國際直撥電話(IDD)
非語音通信費:按IDD之1.2倍計收
4.用戶至用戶訊息傳送(UUS) 每次市內1元,長途2元,國際5元
四、特別業務
1.指定轉接(CFNR,CFB,CFU) 30 30
2.發信號碼不顯示(CLIR) 免收 免收
3.受信號碼不顯示(COLR) 免收 免收
4.直接撥入(DID) 比照市內電話規定收 比照市內電話規定計收
五、移、異、及其他費用
1.網路移設費 宅內5,000 宅內6,000
宅外30,000 宅外36,000
2.供租用戶終端設備移設費 同本公司供租之用戶終端設備接線費
3.更名費 免收
4.選號費 比照市內電話規定計收
5.換號費 比照市內電話規定計收
6.暫拆手續費 比照市內電話規定計收
7.一退一租手續費 免收(無須施工者)
六、臨時租用:其租費按日計算,每日依全月租費之十分之一計費。

1. 申請租用lSDN業務者,請以書面向已開放地區之中華電信公司所屬各地電信營運處或服務中心申請。

(1) 填寫申請書,並簽名或蓋章。

(2) 攜帶證件:自然人為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正本,法人、非法人團體、商號為營業執照或證照影本及代表人身分證或駕照影本。政府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申請免附證件。

2. 申請租用特別業務者,請以書面、電話或口頭等方式向已開放地區之中華電信公司所屬各地電信營運處或服務中心申請。

3. 免費服務專線: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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