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服務不提供新申租,本公司『原3G客戶』[註]租用本服務期間可辦理服務異動。
[註]『原3G客戶』係指3G執照屆期後,更換為行動寬頻契約且以原3G資費平行移轉4G專案資費客戶,以下簡稱『原3G客戶』。
2. 配合101/10/1「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自101/10/17起,F2市話及行動組員若辦理換選號(含市話移機換號),F2組員資格將不會主動移轉至新號,如欲再加入原F2群組,須由群首辦理。
3.申租、退租本服務於次日生效,申租、退租當期月租費依門號計費週期按實際天數比例計算(起租當日不計費,退租當日計費一天)。
4.租用本服務期間如有變更帳單計費週期,則月租費將隨週期轉換天數調整。
5.群首必須為行動電話號碼。
6.本服務成員數量最少須為2門中華電信行動電話號碼(含群首)。
7.每一號碼僅限參加一組「F2熱線」群內網內互打方案。
8.月租型號碼無語音服務、0933000369等特殊門號無法申請本服務。
9.市話中繼線(LS-PABX)代表號、節費器門號及開頭為0201、0203、0204、0800、099等號碼及4121111、4126666、411111、416666、4121234、4125678等號碼無法申請本服務。
10.本服務設定費(首次申請)、異動費(每次新增組員)、月租費均由群首支付。
11.本服務申請(含第一次)須由群首辦理,群首可自行增、刪組員。
12.組員的加入須由群首代辦,但組員可自行退出群組(行動電話組員可自行退租本服務,市話熱線組員可由群首或親至各營業窗口辦理退租本服務),且不受限於成員數量最少須為2門中華電信行動電話號碼
13.凡群組成立、取消及增、刪組員完成後,系統將以簡訊通知群首。故請群首通知您的組員,可同享或不再享群內通話優惠。
14.群首若取消群組(含群首欠拆、退租、一退一租),則其他成員亦同時取消組員資格。
15.本服務之費用將不再享有老客戶、大客戶合約系統(CCM)優惠通信費或同一證號下大量通信費優惠折扣。
16.客戶可同時申請本服務與行動群組(MVPN)服務。
17.申請「手機簡訊限制」服務,則「F2熱線」服務之申裝、異動、退租等竣工簡訊,將無法收到。
18.一般時段:【週一至週五08:00?23:00】,減價時段:【週一至週四23:00?隔日08:00;週五23:00?週一08:00;國定放假日全日】 (國定放假日之定義係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每年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補假及調整放假日比照國定放假日,以減價時段計費,補行上班日比照平常日,以一般時段計費)。
19.以上費率如有變動以國家通信委員會核定為準。